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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育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时间:2019-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4日上午,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育等人非法拘禁案在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恶势力纠集者王育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对其他成员刘宗涛、周楠楠、张飞飞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刑罚,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三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缓刑。

舒城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4年间,王育、刘宗涛、周楠楠、张飞飞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王育为纠集者,刘宗涛、周楠楠、张飞飞为成员的恶势力。该恶势力在舒城县境内多次实施滋扰、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另被告人王育分别伙同罗国刚、朱伟、郭大明、朱学维、汪昌钱多次实施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育为索取债务伙同多人以“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中,王育、刘宗涛、周楠楠、张飞飞构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各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系共同犯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