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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舒城县检察院开展“携手保护母亲河·共筑舒城生态美”鱼苗放流活动
时间:2021-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4日上午,为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舒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杭埠河水域转水湾村段开展“携手保护母亲河·共筑舒城生态美”鱼苗放流活动,六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派员现场指导。在放流现场,700多斤鱼苗被投放至水域,修复因非法捕捞遭到破坏的水生态环境。 

  该活动源自舒城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0年4月,李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损害了水生态资源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舒城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李某承担渔业资源损失和修复费用。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李某当庭认罪悔罪,缴纳了渔业资源损失和修复费用。 

  舒城县检察院利用上述赔偿款采购鱼苗,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发挥渔业资源在改善水域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作用。 

  舒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修勇在现场接受采访时表示,舒城县检察院近年来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办理破坏渔业资源类案件的同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最大程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通过民事赔偿等手段积极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一行人员前往转水湾村街道向沿街群众发放刚刚颁布实施的《长江保护法》,结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向他们宣传解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以此凝聚全社会保护长江的共识。随后,市县两级检察人员又现场查看了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七门堰的保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