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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6年度“两学一做”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给予嘉奖的决定
时间:2017-03-20  作者:  新闻来源:舒城县检察院 【字号: | |

  2016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我院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各项党建工作,荣获六安市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经民主推荐和严格考核,院党组研究决定,对金山林同志等6名“两学一做”先进个人和黄德春同志等9名优秀共产党员分别予以嘉奖。

  一、“两学一做”先进个人

  金山林 张孝祥 洪海波 梁朝山 沈 清 陈 平

 

  二、优秀共产党员

  黄德春   洪海波   刘景亮    方 坤    江 淼    李芳菲    陈晓云    代少云    曹书明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勇于担当,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舒城检察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