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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舒城检察对销售假“壮阳药”的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时间:2023-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对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至2022年,被告人查某某、黄某某、刘某某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向舒城县的郭某某、束某甲等6人以及宣城市泾县的董某某、柴某某销售“壮阳药”,销售金额合计为80984元 。2019年至2022年,舒城县的被告人郭某某、束某甲等6人,从没有资质的上线查某某、黄某某、刘某某处购进“壮阳药”,通过各自经营的保健品店向舒城县境内的老年群体销售,销售金额合计约为95000元。经鉴定,上述9人扣押的“壮阳药”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且被认定为假药。

公诉机关认为:查某某、黄某某、刘某某、郭某某、束某甲、余某甲、余某乙、陈某某、束某乙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进行销售,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9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辩护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9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误入歧途,悔罪、认罪。本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