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本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深入基层派出所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检察监督,进一步规范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筑牢基层社会治理法治防线。
本院干警通过查阅档案、比对数据、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核查了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判决生效时间、执行起止日期、宣告程序是否合法、日常监管是否到位、期满告知是否及时等关键环节,并对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等问题进行细致排查。在检察过程中发现某派出所没有及时将一名刑满释放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纳入监管。经调查核实后,我院提及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监管漏洞。
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一公里”,剥夺政治权利虽为附加刑,却关系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本院将以此次专项检察为契机,持续深化“常态化监督+回头看”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检察官提醒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要刑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服刑期间不得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不得担任公职,不得从事特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情形,可向检察机关举报。法律红线不容逾越,司法权威不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