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纠纷源于2017年的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合作。工程结算时,因造价调整,承包人吴某向合伙人赵某借款57万元用于退回工程款。后因经济状况困难,吴某未能按期还款。2022年10月,赵某诉至法院并胜诉。但吴某认为判决认定的借款数额有误,于今年4月向舒城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我们不是简单地审查案件对错,而是要找到化解矛盾的钥匙。”承办检察官分别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询问调查,发现吴某确实面临经济困难,一次性偿还借款并不现实,而赵某也有正当的权益诉求,希望尽快收回本金。为此,检察院创新运用“六尺巷工作法”开展调解:先是“背对背”了解双方真实想法,再“面对面”帮助沟通协商,最后“手拉手”促成互谅互让。
经过几轮调解,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最终签署了和解协议:赵某同意减免部分借款本金并不再要求偿还利息,吴某也承诺分期偿还。协议签署当天,吴某也自愿撤回监督申请。吴某感慨道:“检察官的调解给了我解决问题的机会,也让压在我身上的担子轻了不少。”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舒城县检察院创新运用“六尺巷工作法”的生动实践,通过“礼让调解三步法”,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彰显了司法温度,将传统文化智慧融入检察监督,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一份新的检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