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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解民忧,虚假婚姻终撤销
时间:2024-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13日,一面写着“廉洁从检办实事 立检为公解民忧”的锦旗赠送给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院帮助当事人撤销虚假婚姻登记表示感谢。



2003年4月我县居民吴某某与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的王某某在舒城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04年10月生下一子。两年后,王某某离家出走,从此再无音讯。2019年3月吴某某因工伤去世。2024年8月吴某某之子以吴某某与王某某婚姻登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为由,来到舒城县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县检察院受理后,重点围绕婚姻登记是否存在虚假、冒名登记情形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调取婚姻登记档案资料、并与舒城和贵州两地警方联系查询户籍信息,确认王某某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与吴某某进行婚姻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王某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和证明材料与吴某某办理婚姻登记,该婚姻登记行为均缺乏合法要件,属于虚假信息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形,应当依法予以撤销。2024年9月,舒城县检察院向舒城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撤销吴某某与王某某的婚姻登记,舒城县民政局遂作出撤销该婚姻登记的决定。

一声感谢,一面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舒城检察工作的肯定和褒奖。下一步,舒城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