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2015年舒城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时间:2015-02-10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舒城县2015年综合预算编制方案》(财预〔2014173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 部门基本职能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院机关办公室和院属二级机构。

  三、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计5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4万元,项目支出41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6.8万元,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较上年保持减少趋势。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3.4万元,预计公务接待150场次,接待人数1500人左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3.4万元,2014年度我院共有执法执勤车辆13辆,2015年度没有购车预算,全部作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