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在全县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华被评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陈华同志多次带头主办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共同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行政职能部门共同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