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舒城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检察辅助人员,有关要求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品行良好、作风严谨、认真踏实;
3、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
4、年龄25周岁及以下;
5、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于法律专业、中文专业);
6、熟悉计算机办公常用软件的操作,汉字录入速度每分钟达80字以上;
7、因本岗位人员需加夜班和外出办案,比较适合男性。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三、待遇
基本工资比照以往聘用人员标准执行,依政策购买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承担的除外)、并视当年情况享受适当的奖金、福利等待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 2月17日至2016年2月20日止。
2、地点: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办公室。
五、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
经按1:3的比例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检察院组织相关知识、计算机录入测试和面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玉叶 电 话:0564-8629791
15856454340
舒城县检察院聘用人员信息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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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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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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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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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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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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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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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院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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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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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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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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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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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 用
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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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住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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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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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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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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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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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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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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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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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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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存在招聘公告第二项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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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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