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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6年度文明创建先进个人和调研宣传先进个人给予嘉奖的决定
时间:2017-03-20  作者:  新闻来源:舒城县检察院 【字号: | |
  

      2016年,我院文明创建工作和调研宣传工作取得佳绩,荣获“第八届六安市文明单位”和全市“2014-2016年‘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先进单位”称号。经民主推荐和严格考核,院党组研究决定,对解文君同志等4名文明创建先进个人和刘为东同志等2名调研宣传先进个人分别予以嘉奖。

  一、文明创建先进个人

  解文君   何玉叶    金 鸣    阮晨璐

  二、调研宣传先进个人

  刘为东    阮晨璐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舒城检察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