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李万春等5人涉恶案件提起公诉,其中李万春、占龙梅、陈华傲、杜显玉4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起诉书指控,自2014年舒城县春秋乡文王村境内的矿山采矿权发生变更后,被告人李万春、占龙梅、陈华傲、杜显玉等人为牟取不法利益,以维权为名,纠集在一起,在舒城县境内多次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以李万春为首要分子,占龙梅、陈华傲、杜显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